关于开展对学校工作要点
第四季度完成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学校第四季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办依据《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及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分解》的内容,将对各单位第四季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第四季度督查情况通报》。请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表格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表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办公室赵元,同时将电子稿通过OA系统协同给赵元。联系人:赵元;电话:13540526260
附件:1. 2017年各部门四季度完成学校工作要点任务事项一览表
2. 学校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自查表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