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9年6月10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校领导分管工作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校领导分工公布如下:
党委书记 |
胡 丹 |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党建、巡察等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联系计算机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党委副书记、校长 |
王 辉 |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国际合作与交流、审计等工作。 分管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审计处。 联系文学与新闻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陈立志 |
负责学校宣传思想、统战、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人事工作、工会工作、保密工作。 分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校工会。 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陈范华 |
主持校纪委工作。负责学校监察工作,协管巡察、机关党建和审计工作。 分管纪委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协管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和审计处。 联系政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
党委常委、 副校长 |
任学锋 |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招生与就业、财务、校地合作、教育援建与扶贫,共青团、体委、关工委、校友会和教育基金会工作。 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财务处、地方合作与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团委。 联系体育学院、音乐学院。 |
党委常委、 副校长 |
张元勤 |
负责日常教学管理、教师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实验实训、武装保卫、安全稳定、离退休工作、信访工作、语言文字工作。 分管教学部(教师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党委武装保卫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学院。 |
党委常委、 副校长 |
杜学元 |
负责科研工作、学科建设、期刊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绩效管理与考核、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标、图情与档案工作。 分管科研部(学科建设处、学报编辑部)、质量监控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中心)、图书馆(档案馆)。 联系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党委常委、 副校长 |
李朝晖 |
负责后勤保障、新校区推进与建设、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资产经营管理、对口支援工作。 分管后勤保障服务部、新校区推进与建设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师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旅游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
校长助理 |
孙 强 |
协助管理科研部(学科建设处、学报编辑部),对口支援工作。 |
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