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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6/10

    经2019年6月10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校领导分管工作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校领导分工公布如下:


党委书记

胡 丹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党建、巡察等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联系计算机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党委副书记、校长

王 辉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国际合作与交流、审计等工作。

分管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审计处。

联系文学与新闻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立志

负责学校宣传思想、统战、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人事工作、工会工作、保密工作。

分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校工会。

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范华

主持校纪委工作。负责学校监察工作,协管巡察、机关党建和审计工作。

分管纪委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协管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和审计处。

联系政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党委常委、

副校长

任学锋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招生与就业、财务、校地合作、教育援建与扶贫,共青团、体委、关工委、校友会和教育基金会工作。

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财务处、地方合作与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团委。

联系体育学院、音乐学院。

党委常委、

副校长

张元勤

负责日常教学管理、教师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实验实训、武装保卫、安全稳定、离退休工作、信访工作、语言文字工作

分管教学部(教师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党委武装保卫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学院。

党委常委、

副校长

杜学元

负责科研工作、学科建设、期刊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绩效管理与考核、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标、图情与档案工作

分管科研部(学科建设处、学报编辑部)、质量监控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中心)、图书馆(档案馆)。

联系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党委常委、

副校长

李朝晖

负责后勤保障、新校区推进与建设、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资产经营管理、对口支援工作。

分管后勤保障服务部、新校区推进与建设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师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旅游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校长助理

孙 强

协助管理科研部(学科建设处、学报编辑部),对口支援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