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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假及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2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工作安排及校历,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暑假及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开学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及秋季学期开学
       
1. 学生于201771日开始放暑假。
       
2. 92日、3日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94日正式上课;97日、82017级新生报到,911日至24日入学教育、军训,925日新生正式上课。
       
3. 教职工从71日起开始轮休,91日全体上班。
       
二、安全和纪律要求
       
在暑假放假前,学工部和各教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纪律和遵纪守法教育,各单位也要做好教职工的安全纪律教育,同时加强实验室、教学楼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防汛,严防事故发生。保卫处在暑假期间要加强对校门管理和校园安全的巡查。
       
各单位应落实省教厅、学校党风廉政、厉行节俭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外出,确需组织教职工集体外出(含出国出境)考察、访问等活动的,除报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查外,还须根据学校大型活动管理规定,报安办(保卫处)审查,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
       
三、师生学习与社会实践安排
       
学校鼓励和支持师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处、团委和各教学院要做好学生参加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教师要认真准备下期的教学工作,继续开展科技研发和学术研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实践。
       
四、各单位要利用假期,认真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学习《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内容,做好相应工作部署;思考秋季学期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基建处要做好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整治等工作,相关单位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招就处、继续教育学院要分别做好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成人教育学生的招生工作。
       
五、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应离校,确因特殊情况需留住学校的,需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由学生处、后勤集团安排相对集中住宿,并办理出入证件。对暑期留校学生,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并热情关心。
       
六、各单位在暑假期间要落实人员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于629日前通过OA系统报学校办资飞老师处(具体操作见附表说明,各二级单位值班安排由学校办汇总后转保卫处)。
       
七、各单位处级干部在放假期间离开乐山中心城区,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乐师院委〔201626号)要求办理报备手续。同时,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不得以各种原因拒绝或延迟接听电话。
       
特此通知。

        附表: 乐山师范学院2017年暑假值班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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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