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等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8年元旦放假安排
2017年12月30日(周六)至2018年1月1日(周一)放假,共3天;1月2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二、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2018年1月13日起,学生放寒假;1月20日起,教职工轮休。3月4日教职工上班,3月5日、6日学生报到,7日正式上课。
三、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安全稳定和廉洁自律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利用轮休时间,认真研究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并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的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建设工作,确保明年学校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顺利完成。
2.学生处、教学院等相关单位,要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工作。
3.各单位要做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确因学术活动需要的,按照程序报批。教职工个人外出,要高度注意人身、财产、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4.各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开展梳理排查,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整改落实到位、督查到位;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内的巡逻和校门出入管理。各单位要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做好各种安全事项应急应对预案,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严格践行“两学一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购买年货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等,防止“四风”反弹,带头过一个节俭文明的假期。
四、师生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鼓励和支持师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学生处、校团委和各教学院要做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组织、安排和指导工作。
五、学习安排
1.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争创省属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2018年的40周年校庆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认真谋划安排2018年的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利用寒假认真做好春季学期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准备工作,教师要认真准备下期的教学工作,继续开展科技研发和学术研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实践。
六、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落实好元旦及寒假轮休期间的值班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元旦及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模板见:附件1)分别在2017年12月27日前和2018年1月17日前通过OA系统《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报学校办张家林处(学校办汇总后转安办)。
2.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按时到岗;中层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离开乐山中心城区,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乐师院委〔2016〕26号)要求办理报备手续。同时,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不得以各种原因拒绝或延迟接听电话。对于值班和应急处置中擅离职守、贻误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