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我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如下:
一、2020年元旦放假安排
2020年1月1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2020年1月11日起,学生开始放寒假;1月13日起,教职工开始轮休。2月21日教职工上班,2月22日—23日学生报到,24日正式上课。
三、安全稳定及值班等要求
1.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与纪律教育,提醒师生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
2.各单位要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排查和放假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和校园巡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3.各单位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过一个节俭文明的假期。
4. 各单位要利用假期认真谋划2020年各项工作,做好申硕相关准备工作。教师要利用假期认真准备下学期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等。教师期末考试工作和学生寒假安排等相关要求由教学部、学工部另行通知。
5.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按时到岗,如遇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对于值班和应急处置中擅离职守、相互推诿或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
6.中层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离开乐山中心城区,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乐师院委〔2016〕26号)要求办理报备手续。
7.各单位请于2020年1月6日前将寒假期间值班安排通过OA系统《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报党政办公室王雪猛老师处 寒假假期值班模板.xlsx。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