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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及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01

校内各单位(含附属幼儿园)、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近日,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顺利、有效落实,确保校园平安和师生生命健康,按照国家、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我校清明节及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3日(周日)学校放假一天,42日(周六)按原计划上课(周一),44日(周一)、45日(周二)按课表上课。清明节未执行的假期,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安排调休。

二、全体师生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有感染病例暂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区域。

三、清明节假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坚持“非必要不离校、不离乐、不出省”原则。确有特殊需求,离校、离乐需履行审批手续,并按上级文件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各单位、相关工作专班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批师生员工离校、离乐请假申请。

四、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建立好离校师生的行踪管理台账,督促有离乐情况的师生员工在“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备,相关工作专班在24小时内组织离乐师生完成返校、返岗核酸抽检。

五、近期校内各场所、场馆暂停对外开放,严禁未经批准的校外人员入校。

六、学生专班、教职员工专班要密切关注各级疾控部门发布的排查公告,迅速组织各单位开展重点人员排查,督促重点人员按属地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五包一工作。

七、疫情防控(处置)专班要增加对人员密集共公场所的消杀频次,加强通风换气。严格按防疫要求做好冷链食品、快递物品的管理工作。

八、广大师生员工要加强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戴口罩等良好习惯,不参加50人以上聚集活动和10人以上聚餐。如发现健康码转为黄色或有头痛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和医疗服务定点机构就诊和检测。

九、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做到人员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24小时畅通。

十、各单位要做师生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加强宣传和沟通,教育、引导师生支持、理解乐山市、学校的疫情防控措施。

十一、各单位、各工作专班要严守疫情防控底线,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履责不力、工作失职,造成疫情、舆情传播等不良后果的,督查专班将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乐山师范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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