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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9/1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和我校校历安排,现将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与调课安排

101日至8日放假,共8天。927日(星期日)上班,补107日(星期三)的课,1010日(星期六)上班,补108日(星期四)的课。

二、相关要求

1.请全体师生放假期间自觉遵守上级部门、乐山市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

2.教职员工专班、学生工作专班完善并落实放假期间师生健康、行踪等防控管理规定,坚持做好师生信息日报制度。

3.请各单位节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值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如有重大突发事件,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

4.放假期间,处级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离开乐山中心城区,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乐师院委〔201626号)要求办理报备手续。

5.国庆节假期结束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作息时间表见附件)

6.各单位请于2020928日前将值班安排通过OA系统《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报党政办周利处。(值班模板见附件)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