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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1/18


采购人

党政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师范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4.97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

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需具备为相关高校、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

供应商报名方式

报名供应商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报名。

公告发布时间

20241118

供应商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0833-2276399

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弘毅楼209B

报名截止日期:2024112112:00

采购评审地点

弘毅楼211会议室

采购联系方式

周老师,0833-2276399

备注

开标时间:2024112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