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落实2021年“学科建设年”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师院委〔2021〕30号)精神,为做好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1年度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
(一)总结内容
1.二级单位按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总结2021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显著成效,分别填写《教学单位年度工作报告》(附件2)和《机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报告》(附件3)。
2.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制作汇报PPT,并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
3.机关职能部门填写《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及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1.年度工作报告(机关职能部门含统计表)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后12月15日前提交;
2.年度工作汇报PPT于12月27日前提交。
3.提交方式:OA“资料流转”报送质量监控处夏红。
二、2022年度工作要点
(一)内容要求
各机关职能部门要准确把握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第四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2022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及举措等工作要点。工作要点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亮点,措施具体,具有较强操作性,成为本部门全年工作的有效遵循。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2022年工作要点电子版通过OA“资料流转”报送党政办公室颜巧灵。
附件:
1.《关于印发<落实2021年“学科建设年”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2.《教学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3.《机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报告》
4.《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及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5.2022年机关部门重点工作要点收集单
党政办公室 质量监控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