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与调休、调课安排
1.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3日至15日,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
2.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
3.调休调课安排: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9月29日(星期日)补10月4日(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星期六)补10月7日(星期一)的课。
二、安全稳定及值班等要求
1.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与纪律教育,提醒师生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
2.各单位要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排查和放假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遇到突发事件、安全事故或其他重要情况,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按时到岗;中层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离开乐山中心城区,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乐师院委〔2016〕26号)要求办理报备手续。
4.国庆节假期结束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乐山师范学院作息时间.doc
5.各单位于9月11日前将中秋节、国庆节值班安排通过OA系统《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报党政办王雪猛处。
中秋、国庆值班安排模板.xlsx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