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以及我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2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元旦放假安排
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
二、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1.学生完成学习计划和学业考试后分批错峰离校,开始放假。2月19日至20日返校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从1月10日起,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轮休,2月18日上班。
3.根据疫情发展,如需调整放假或开学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利用假期认真谋划2022年各项工作,做好校园环境改造、教学设施维护等保障工作,继续开展硕士点申报、师范专业认证等重点工作的推动落实。教师要利用假期认真准备下学期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等。期末考试工作和学生寒假安排等相关要求由教学部、学工部另行通知。
2.学校各工作专班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提前制定假期及春季学期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寒假期间,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离校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返校,教职工离开乐山市应按规定办理请假和报备手续。
3.请各单位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与纪律教育,提醒师生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做好放假、轮休前的安全排查和放假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事故防范,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假期安全;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和校园巡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4.各单位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过一个节俭文明的假期。
5.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值守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按时到岗,如遇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对于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中擅离职守、相互推诿或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6.轮休期间,处级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离开乐山中心城区,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乐师院委〔2016〕26号)办理请假和报备手续。
7.各单位请于2022年1月4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通过OA系统《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报党政办王雪猛老师处(值班模板见附件)。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