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我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9日至21日,共3天。
2.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
二、调休上班、补课安排
1.中秋节调休上班、补课安排:9月18日(星期六)上班,补9月20日(星期一)的课。
2.国庆节调休上班、补课安排:9月26日(星期日)上班,补10月6日(星期三)的课,10月9日(星期六)上班,补10月7日(星期四)的课。
三、相关要求
1.请全体师生放假期间自觉遵守上级部门、乐山市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减少外出。
2.请各单位节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值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如有重大突发事件,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
3.放假期间,处级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离开乐山中心城区,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乐师院委〔2016〕26号)要求办理报备手续。
4.国庆节假期结束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5.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中秋节、国庆节值班安排通过OA系统《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报党政办王雪猛处(值班模板见附件)。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